7)该企业接受境内关联企业甲公司权益性投资金额2000万元。2017年以年利率6%向甲公司借款5000万元,支付利息300万元计入财务费用,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5%。该企业实际税负高于甲公司,并无法提供资料证明其借款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计算利息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正确答案』
  关联债资比例=5000÷20002.5,大于标准比例2
  准予税前扣除的借款利息=2000×2×5%200(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0200100(万元)

我用公式做,做不出结果。    不得扣除的支付的利息=300*(1-2/2.5)=60  应调增60. 跟答案差异40元,是为何呢?

用公式要怎么做才能得出标准答案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