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征收率
(1)小规模纳税人:除销售“旧货”、“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进口货物”外的应税行为。【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旧货和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进口货物不区分纳税人,一律按适用税率计算纳税】。
(2)一般纳税人下列销售行为:
①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寄售代销)
②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死当销售)
③拍卖行受托拍卖增值税应税货物;(受托拍卖)
(3)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方法征税的特定服务项目
①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②电影放映服务;
③仓储服务;
④装卸搬运服务;
⑤收派服务等。【快递员从“仓库”中“搬”出快件坐“公交车”去“电影院”“派送”】。
(4)一般纳税人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可选择”按照3%的征收率纳税:
①县级及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②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③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
④用微生物、血液或组织等制成的生物制品;
⑤自来水;
⑥商品混凝土;
【简化记忆】水、电、生物制品、建材。
(5)一般纳税人销售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3%的征收率纳税: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
(6)选择简易办法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2、依照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
应税项目 | 计算方法 | ||
销售旧货 | 含税售价÷(1+3%)×2% | ||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 购入时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过进项税 | (1)小规模纳税人 | |
购入时抵扣过进项税 | 按17%的税率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