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子主题: [涉税相关法律] 法律小案例 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发表于:Sat Sep 08 14:54:51 CST 2018

烟烟在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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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某取得了县房产局颁发的扩大原地基和建筑面积的建房许可证,阻碍了邻居赵某的正常通行,赵某与许某协商未果,向市房产局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赵某因单位安排出差,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了行政复议
B、市房产局应当通知许某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C、赵某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行政复议机构可以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
D、复议过程中,赵某和县房产局达成和解协议,协议内容不违法并且许某也同意该协议,则市房产局应当准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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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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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表于:2018-09-08 22:05:47 只看该作者
B可以而不是应当
烟烟在网校 于 2018-09-11 09:23:05 回复: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复议参加人、行政复议终止、行政复议和解。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构认为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本案中市房产局可以(而非“应当”)通知许某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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