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财税汇】(20180926)
【每日财税要闻】
1.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两部门对《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内容主要有健全制度体系,增设正高级职称;完善评价标准,突出评价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创新评价机制,下放评审权限,实现与领军人才培养、学位研究生教育等有机衔接;实现职称评价结果与会计人员聘用、考核、晋升等用人制度衔接。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正式公布,力争用3-5年时间基本建成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3.人民银行、财政部两部门发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境外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债所应具备的条件、申请注册程序,同时就信息披露、发行登记、托管结算以及人民币资金账户开立、资金汇兑、投资者保护等事项进行了规范。

4.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四部门联合发布通知,11家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开始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以上信息主要来源:财政部、新华社、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实务技巧】
1.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以后,原来开具的发票错误怎么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第七条规定,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未开具增值税发票需要补开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补开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蓝字发票记载的内容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蓝字发票记载的内容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转登记纳税人发生上述行为,需要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当在互联网连接状态下开具。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的特定纳税人,可以通过离线方式开具增值税发票。

2.高收入行业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有特殊规定吗?
高收入行业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没有特殊规定,也应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文件规定的比例和基数标准税前扣除,即单位和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分别不得超过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的12%,且作为缴存基数的上年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我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以上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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