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记不清事情发生在2012年还是2013年,下属一家贸易公司总经理休假逾期一月未归,后来连电话都打不通了。
  老板通知彭总派人去看一下,彭总就把这个任务交给了我。
  这位总经理在集团已服务了20多年,人脉根基较深,之前又深得老板的信任,所以他管辖的公司有点类似小独立王国。总部对他们所掌握的资料并不多,而且这次也没有确切地知道存在什么问题,这让我感觉压力比较大。
  最怕的就是没有目标和方向!
  不过这到是训练四位徒弟的好机会。
  接到通知已是星期五的晚上,周六一早我就带领他们赶去了那家公司。
  到公司时已接近中午。这位总经理分管了两个公司,但都在同一个城市。所以我们就分成了两组,我带领四徒弟Mary,剩下他们三个组成一组,由大徒弟Jacky带队。
  我和Mary让公司人员把报表、账册、凭证全部搬出来,开始进行检查。一天下来,发现了不少问题:
  1、有笔5000多万的煤炭应收款,账龄长达五个月还没有收回;但这笔应收款有一家大国企做担保;
  2、存在滥发奖金,乱支费用的现象;
  3、未经总部许可,代理第三方公司开立90天信用证,但是收费符合市场标准。
  这些问题是涉嫌违规,可也不至于让一个总经理跑路吧?
  晚上回到酒店,我召集Jacky他们另外一组开碰头会。 Jacky报告了他们这一组的检查情况,发现的问题基本和我差不多。
  他们觉得,这样的检查结果应该差不多了,毕竟只是两个贸易公司,账务相对比较简单,而且现金盘点、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看下来都没什么问题。
  如果从普通内审的角度,发现到这些问题,差不多可以交差了,光是滥发奖金这一项性质就比较严重。
  但是冥冥中我还是觉得不会这么简单!
  我提出了自己一直的疑惑,你们觉得,单凭这些问题,他有必要不来上班吗?”
  我接着给他们分析,这些问题,说到底只是违规,对于他在老板面前这么受宠的总经理来说,根本就不是个事儿,大不了被老板骂两句。因此,我认为肯定还有没被我们发现的问题。
  他们都点头,同时也在问,会是什么问题呢?
  公司的钱账实相符,没有少;存货本身就没有;应收款就那笔5000万的有问题,但这纯属公司的业务操作,最多只能算是他工作失职;费用上乱发奖金,超权限报销的问题已经写了。
  好像真的没有什么了。

两家贸易公司,一家是做煤炭经营,一家是为所在地工厂做配套采购、国内部分销售以及进出口等服务。两家虽然是贸易型公司,不过固定资产有好几千万,年营业额合计也有几十个亿,在社会上差不多可以抵得上一个中等规模的企业了。
  到了晚饭时间,我们每人一桶泡面,继续讨论分析。
  三徒弟Thomas提出,最大的问题可能还是在那笔5000万的煤炭应收款里。估计这个总经理在这笔交易中拿了不该拿的,所以即使对方还不出钱来,他也不敢报给集团法务部诉讼。眼看这个事情自己处理不下来,干脆就不来了。
  有一定的道理!
  但这只是推测,没有任何的证据。没有证据当然就不能写进报告,更不能呈报给老板。

我让Mary打开了电脑,给四位徒弟看我今天做的一个费用分析表,这是一张煤炭进口采购的海运费用表。我问他们,从这张表你们能获得什么信息和疑问。
  三徒弟Lily马上说,既然有海运费发生,说明他们和境外供应商的贸易方式是FOB
  大徒弟Jacky也立即紧跟,“FOB?那就和集团工厂进口煤炭的贸易方式不一样,工厂都是CFR
  我赞许地看了他们俩一眼,不错!
  那难道是他们的海运费支付有问题?”大徒弟问。
  不,没有问题,四徒弟Mary回答,老师让我比对过了,每一笔海运费和提单都能对应起来。
  他们都疑惑地看着我,没问题还要看什么?
  你们看一下船公司的名字,我提示他们,再对比看一看那个请他们帮忙开信用证的公司的名字。
  他们一看,哇塞!两个是一样的!那是同一家公司啊!”
  Jacky拍了下大腿,我想起来了,这家公司也是工厂的主要煤炭供应商!”
  工厂对这家供应商的付款条件是什么?”我紧接着问。
  TT60天。也就是提单日后60天工厂付款。大徒弟突然有点激动,好像意识到了问题所在,这家供应商让我们的煤炭贸易公司帮他们开90天信用证并放账给他们。他们在60天的时候收到我们工厂的钱,再在90天的时候付给我们的煤炭贸易公司。靠!这是用我们的钱做我们的生意啊!”
  我给大徒弟竖了下大拇指!

我告诉徒弟们,下午我已和工厂采购的同事确认过了,这家公司以前主营做海外煤炭运输,也就是个船公司。后来我们的煤炭采购从国内转进口以后,他们也开始给我们供应煤炭,而且现在已经成了我们的主力供应商。所以他们既是运货的船公司又是货物供应商!只是工厂的贸易方式是CFR,所以从来没给他们付过海运费。
  我继续讲,不管怎么说,这家供应商专门利用我们的贸易公司代理开证,起码说明了两个问题。
  (1)、他们的资金实力不足,根本不应该成为我们这么大集团的主力供应商;
  (2)、他们这么做等于给自己做了一个前后安全阀门。如果我们的工厂因为某些原因不付钱给他们,他们也可以以不付钱给我们的煤炭贸易公司作为威胁!这么阴险的公司,也不配成为我们的合作伙伴。
  徒弟们都很认真地听。
  这种船公司和供应商合为一体的公司,还有一点更为可怕,我继续给他们分析,煤炭是散货,所以进口全是用散货船运输。船到我们工厂的目的港,卸货是通过传送带直接传送到煤炭堆场,根本不可能用卡车运载过磅,那样成本太高,效率太差。那么这个煤炭的重量靠什么来确定?就是船公司签发的提单上的数量。
  船公司如果和买卖双方没有任何利益关系,那这个数量就是标准没问题的,不管是通过船身的水位线还是什么别的技术都可以测定,但是如果船公司和卖家是一家,这里的漏洞就会比较大了。

我话锋一转,不过这个发现,嫌疑最大的应该是总部采购中心,而不是这位总经理。他应该从这里面获得了好处,要不然他不会明知集团对代理开证管控很严,还违规去做。但是这样的供应商如何能进入到我们的采购体系并成为主力,总部采购中心责无旁贷!”
  对于这个发现,我要求你们必须严格保密!”我很严肃地警告他们,不允许告诉任何人!这个问题我要向彭总汇报后再看如何处理。
  徒弟们都很认真地点头,他们清楚事关重大!
  没想到牵出了个案中案,把总部兄弟部门都给牵涉到了。
  煤炭买卖,真的很黑,水也真的很深啊!

这时大徒弟Jacky插话说,说到海运费,我们今天在看的时候也发现了一个情况。只是我们三个感觉这是实际存在的,而且也和相关的人员确认过,所以没有把它作为问题。
  我马上问是什么问题?
  Jacky翻出了他们的工作底稿,你看,就是他们有很多的国内运输费用。我们问了公司的会计主管,他说这些运费是帮工厂支付的。我也问了工厂的相关人员,他们都确认有这件事情。
  那你有没有问他们的流程操作是怎么做的?”我反问了一句。
  没有,”Jacky回答,我问了几个人,他们都很确定地表示知道这件事,我看大家都知道,估计就没有什么问题,所以就没有再继续查下去。
  这样不可以!这么大的费用一定要验证,不能直接就放过。你通知一下工厂物流部门的人,明天我要和他们谈一谈。
  我觉得这里面很可能就有问题!
  

第二天一早到公司,我先看了几笔运费的记账凭证,后面除了报销单和运费发票,什么明细都没有。
  我问会计主管,这样的报销单你如何进行审核?
  他回答,这个审核是在工厂的物流部门进行,物流部门负责与物流商对账,他这里没有运输的明细,只是按照发票金额付款。
  我忍不住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这都干的什么工作?!

过了一会儿,工厂物流部的人来了,我让他跟我说一下他们的运费结算流程。
  他告诉我,销售系统里生成的送货单,会自动根据送货地点匹配运输商和路线,根据路线的招标运价和送货数量又会自动生成运费结算单。每月他用这个结算单和运输商进行对账,核对无误后,运输商开发票过来,然后工厂或贸易公司付款。
  我问他,那你会核对结算单与发票吗?
  他回答,工厂付款的部分他会进行核对,但贸易公司这边他没有。因为他不在贸易公司这边工作,不用他准备报销单和申请付款,所以发票都是由运输商直接开了交给贸易公司。
  又是一个二百五!
  我不想再和他说什么,只是要求他马上把贸易公司每月承担的运费结算单数据导出来给我,然后让Mary把这一数据与贸易公司运费数据进行对比。
  水落石出!!
  贸易公司几乎每个月实际支付的金额都要大于应结算金额!几年下来,这个金额居然高达七八百万!!
  王八蛋!”我忍不住狠狠地把结果资料扔到了地上!

查出了这个问题以后,我大概清楚这个总经理为什么不来上班了。
  煤炭应收款5000万长期收不回来,老板必然会让集团法务部介入。而法务部又一定会请内部审计或财务部门一起合作调查,这样就会把他乱发奖金、乱支费用的事情抖出来。老板知道这些就有可能会把他撤换或调离。新的总经理过来,他贪污的事情就可能会败露。所以越想越怕,干脆不来了!
  蹊跷的是,这个贪污的问题我刚发现一小时,他居然主动给彭总打电话了!!
  电话中,他痛哭流涕,说自己鬼迷心窍,对不起这么多年来彭总对他的关怀。贪的这些钱,他都没有用,全部买了银行理财产品。他马上会把银行卡寄过来,把钱退还给公司。想请彭总在老板面前帮他求求情,放他一马。
  这些是彭总接完他的电话后又打电话告诉我的。
  我高度怀疑贸易公司和工厂里有他的同伙,否则他在境外怎么可能那么快得到消息?他的同伙一定在盯着我们,看我们能不能把这个问题查出来。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同伙的问题就留着内审和人事部门去处理吧。
  到这里,这个总经理的问题已经完全调查清楚了,我带着徒弟们踏上了归程。两天时间,查出了这么重大的舞弊案件,相信他们四位会更加深有感触!
  周一一早,我把情况向内审部门作了通报,并把这两天收集的资料移交给了他们,后续的具体调查就交由他们去做了。
  后面调查进展非常顺利,那家运输商主动过来说明情况,表明这些事情都是应这位总经理要求,他们不得不配合。而且他们还主动出示了这位总经理要求他们操作、转款所有短信记录,几年的短信记录都完整保留下来了!估计他也是预感到总有事发的那一天吧?!
  所以,奉劝一句,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最后还是说一下这件事情的后续结果吧。
  (1)、这位总经理贪污的钱退回来了,他用这些钱买了银行的理财产品,到期后公司还赚了一些;
  (2)、案发后,他本人一直在境外,没有敢再到国内来;
  (3)、我和内审部门顺藤摸瓜继续调查总部采购中心总经理,几个月后,这位大哥也现了原形,被老板开除了;
  (4)、贸易公司和工厂的相关人员,大多被辞退或处分;
  (5)、那家煤炭主力供应商,被列入集团黑名单,永远不会再合作;
  (6)、那家配合转款的运输商,因为违反了集团的廉政协议,被终止了合作;
  (7)、那笔5000万的煤炭应收款,用煤炭和房产抵偿了一部分,剩余一千多万,我们向为其担保的大国企追讨,官司一直打到最高人民法院。结果,我们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