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环境噪声分为如下四类:工业噪声: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的设备时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建筑施工噪声: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交通运输噪声:机动车辆、铁路机车、机动船舶、航空器等交通运输工具在运行时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社会生活噪声: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根据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字第369号),曾制定过《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在该办法中规定,对排污者产生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且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按照超标的分贝数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一个工地同一施工单位多个建筑施工阶段同时进行时,按噪声限值最高的施工阶段计收超标噪声排污费。可见,在征收排污费时期,对建筑施工噪声是征收排污费的。

《环境保护税法》颁布之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国家海洋局四部委发布《关于停征排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为做好排污费改税政策衔接工作,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停征排污费和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费。

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的《环境保护税法》对工业噪声如何缴纳环境保护税做了规定,并未规定其他噪声计算缴纳环境保护税。由此来看,建筑施工企业工地噪声污染目前不涉及缴纳环境保护税。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孙群在2018年2月6日与网友在线交流时对此也曾做过解释, 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是影响人们工作生活的重要污染源之一。但考虑到对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噪声监测难度都比较大,例如,交通噪声具有瞬时性、流动性和隐蔽性等特点,不同建筑施工类型、工艺和位置产生的噪声也不同,很难统一标准,将其纳入环境保护税征税范围的条件尚不成熟。今后随着对噪声污染监测水平的提高,待具备征税条件时,再考虑是否将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噪声纳入征税范围。

【直播课程】环保税基本政策讲解

【主要内容】2018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施行,4月1日将迎来首次申报期。各种污染源环保税是如何计算征收的?哪些行业会涉及到环保税?企业如何降低环保税负?本次课程讲解环保税法的基本政策规定。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远见财税(yuanjiancaishu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