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国庆节节前最后一天,国家税务总局可谓是给全国人民发了一份大福利,喊你不要“羊了个羊”了,快来“房了个房”。
小编现就带您拆开这份福利大礼包:
优惠政策相关规定: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0号)。
同时小编还要提醒这份福利大礼包可不是你想拿就拿的吆,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2.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说白了,就是在2022年10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您在同一个地区,卖了自己的旧房子,同时在卖房后1年内又买了一套新房子。卖旧房子,已缴纳的个税国家会全部退给您(新购房价>=旧房出售价)或按比例退给您(新购房价<旧房出售价)。
您说惊不惊喜,意不意外,不过这也看出因疫情导致地产行业的不景气,国家这是在稳大局啊。。。。。
作者:发飙的蜗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