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老师:2017年签的合同金额30万,预付9万,发货前付18万,留10%(3万)质保金,验收合格后付清,当年货已发出,未开票,未确认收入,设备在2018年初已经验收合格,质保金至今未付。





因为质保金未付固我公司没有开票,如果要现在确认收入,是确认27万的收入?还是30万收入?是否应同时结转相应成本,计提相关税金及附加。


如我公司一直不确认收入,会有什么涉税风险。
悬赏金额: 50 金币
状态: 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