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财税汇】(20200120)
【每日财税要闻】
1.财政部发布《关于编报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
2.证监会发布《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1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等两件新三板改革配套规则。
3.发改委召开稀土行业专家座谈会。与会专家建议,稀土是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国家要强化稀土行业全方位监管,要加强出口管控,建立稀土出口全流程追溯和审查机制;支持行业科技进步和资源高端应用,形成全产业链竞争优势。
(以上信息主要来源:财政部、证监会、发改委网站)
【实务技巧】
错误确认发票用途后,税务部门如何帮助纳税人进行修改和更正?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便利纳税人开具和使用增值税发票,税务总局近日制发了《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
按照《公告》第一条的规定,税务总局将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升级为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综合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发票用途确认、风险提示、信息下载等服务。那么,如果纳税人错误确认发票用途,税务部门如何帮助纳税人进行修改和更正?一起来看↓
《公告》明确,纳税人应当按照发票用途确认结果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如果出现发票用途确认错误的情形,税务部门将为纳税人提供规范、便捷的更正服务。
纳税人将发票用途误确认为申报抵扣,如果要改用于出口退税或代办退税,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核实情况后,即可为纳税人调整发票用途。
纳税人将发票用途误确认为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尚未申报出口退税并帮助纳税人回退发票电子信息后,纳税人可以通过综合服务平台重新确认发票用途。
(以上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