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财税汇】(20191224)
【每日财税要闻】
1.证监会发布《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9号——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其审计》。
2.《证券法》修订草案在昨日(23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四审。本次修订包括进一步加大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将发行股票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的要求改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强化投资者保护、取消发行审核委员会制度等。
3.财政部印发《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4.《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草案)》《契税法(草案)》在昨日(23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对进口货物拟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以上信息主要来源:中国证券报、中国人大网、财政部网站)
【实务技巧】
员工年中更换工作,个人所得税申报应如何处理?
员工年中更换工作,前往新单位入职后,应由新单位为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但因为新单位并无该员工之前的工资信息,需从员工入职当月重新按照累计预扣法累计计算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该员工应在第二年汇算清缴期间按照全年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总额并入综合所得,合并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减除两家单位为其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后,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申请退税。
(以上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