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财税汇】(20191202)
【每日财税要闻】
1.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将推进税收征管一体化,实现地方办税服务平台数据交互,探索异地办税、区域通办。
2.央行修订《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在适用范围、登记协议、登记期限、责任义务等方面作出了修订,有助于提升企业融资的可获得性。
3.工行发布智慧银行生态系统ECOS,审计机构通过电子询证函平台即可实现银行询证函全流程线上处理,并支持打印带有电子印章的纸质函证作为审计底稿归档,流程由原来的10-20个工作日缩减为当日完成。
(以上信息主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网站)
【实务技巧】
上个月公司出租了一间办公室,自己开具了租金项目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征收率开具的3%,但是税务局说是适用征收率错误,应该按照5%纳税,我们可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啊,到底是按照3%还是5%?
由于出租的属于营改增之前的房产,开票适用的征收率可以按照简易计税方式适用5%,但不能按照3%。小规模纳税人不一定都是适用3%征收率,根据不同的业务类型来适用不同的征收率:
1.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的征收率为5%。
4.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等,可以选择差额征收,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以上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