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财税汇】(20191126)
【每日财税要闻】
1.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继续执行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公告》,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 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央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9)》,明确将尽快修订《证券法》中涉及欺诈发行、虚假 信息披露等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条款,加大对证券市场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同时推动 《证券法》《公司法》《刑法》的联动修订,加快构建权利与义务相匹配的资本市场法律规则体 系。
3.上市公司纾困高峰已过,但国资收购民营类上市公司的风头却有愈演愈烈之势。当前国务院国 资委都在主张做减法,一直在致力于减少央企数量。地方国资作为地方政府资产平台,要量力而 行,不能因为想有所为,而贸然涉足不熟悉领域;不能因为资金来得容易,而热衷于铺摊子,最 终沦为“接盘侠”。
(以上信息主要来源:财政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网站)
【实务技巧】
是否个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就不用再报给扣缴单位?
目前,居民个人可以通过以下四个渠道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1)自行在“个人所得税”APP填报;
(2)自行在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填报;
(3)自行到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填报;
(4)提交给扣缴单位在扣缴客户端软件填报。
通过前三个任一渠道成功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若填报时指定由某扣缴单位申报的,该扣缴 单位可在提交的第三天后通过扣缴客户端的“下载更新”功能下载到所填报的信息。无需再向扣 缴单位另行填报。
(以上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