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财税汇】(20191118)
【每日财税要闻】
1.证监会发布《证券资格会计所资本市场执业基本信息》。内容包括受证监会处理处罚、业务收入、执业人员、国际网络、职业保险和职业风险基金、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情况。
2.国务院印发《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
3.证监会下一步将通过六方面加强对会计所的监管。一是配套证券法修订,提高审计违法违规成本,对负有责任人员加大惩处力度;二是强化现场检查和年报审计监管,督导会计所提高执业能力;三是强化会计所执业管理,四是建立会计所的透明度制度体系;五是建设会计所画像系统;六是发挥合力,构建优胜劣汰的审计生态。
4.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重点对公司纠纷、合同纠纷、担保纠纷、金融纠纷、破产纠纷等案件审理中存在的争议问题统一裁判思路。
(以上信息主要来源:中国政府网、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实务技巧】
我在电子税务局申报10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在填写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表时,进项税额带不出来,可是这些进项票10月份的时候我已经在自助机扫描认证过了。在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终端无法办理税控的初始发行业务,请问是怎么回事呢?
11月1日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上线,在自助机扫描认证的发票需要在综服平台确认签名后才能进行抵扣。您这种情况可以考虑这些在自助机扫描认证的发票,是不是还没有在综服平台进行确认签名。如果没有的话,请您先到综服平台确认签名,然后再填写申报表进项税额就可以了。
目前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可以在自助办税终端办理税控的初始发行业务,请安排这些人员前往,办理此业务前记得要先做实名认证。
(以上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