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财税汇】(20191105)
【每日财税要闻】
1.全国工商联发布《2019年万家民营企业评价营商环境报告》,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增值税税率降低、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3项政策实施效果较好,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减负效果评价较高。
2.民政部组织起草《养老机构基本服务安全规范(征求意见稿)》强制性国家标准。应定期检查防止老年人误食过期、变质的食品和自备药品;不适合老年人食用的带入食品,应与相关第三方沟通后处理;应防止在养老机构内兜售保健食品、药品。
3.发改委就《中央定价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成品油价格暂按现行价格形成机制,根据国际市场油价变化适时调整,将视体制改革进程全面放开由市场形成。
(以上信息主要来源:全国工商联、民政部、发改委网站)
【实务技巧】
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冲红,当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时,已经缴纳的税款是否可以申请退还?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自行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就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对应的应税行为计算缴纳增值税。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增值税。
(以上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