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财税汇】(20191022)
【每日财税要闻】
1.中注协就“职业怀疑”“函证”“收入确认”“关联方”“货币资金审计”等五项审计准则问题解答修订公开征求意见。
2.税务总局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
3.我国向世界贸易组织提交加入《政府采购协定》第7份出价清单。
(以上信息主要来源:中注协、财政部、税务总局网站)
【实务技巧】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是否还需要备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规定:
“八、关于取消建筑服务简易计税项目备案
提供建筑服务的一般纳税人按规定适用或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不再实行备案制。以下证明材料无需向税务机关报送,改为自行留存备查:
(一)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留存《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二)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留存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以上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