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财税汇】(20191018)
【每日财税要闻】
1.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2.中央军委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军队审计工作的意见》。
3.9月份以来,猪肉供给阶段性紧张的局面有所缓和,禽肉、牛羊肉等替代品供给相对充足,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猪价上涨压力。针对养殖场户关注的生猪扑杀补助资金问题,我们已经协调财政部将每年结算一次改为半年结算兑现一次,上半年的资金近期将下拨各地。年底前生猪产能有望探底回升,市场供应将逐步增加,明年有望基本恢复到正常水平。
(以上信息主要来源:税务总局、新华网、农业农村部网站)
【实务技巧】
对于未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如何处理?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由保障金征收机关提交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滞纳金按照保障金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税〔2019〕1333号)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经主管税务机关催缴后仍未缴纳的,由财政部门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
(以上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