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财税汇】(20190830)
【每日财税要闻】
1.中评协发布《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管理工作的通知》,10月1日起,所有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均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系统”进行统一编码。
2.税务总局发布《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70种外部门证明类资料不再需要报送,148个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以上信息主要来源:中评协、税务总局网站)
【实务技巧】
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从3万元调整到10万元后,住宿业,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是否需要达到10万才能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号)第一条和《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的解读》第二条规定:“为了进一步便利小微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纳入自开专票试点的行业中的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受月销售额标准的限制。也就是说,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含本数,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试点行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选择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以上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