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财税汇】(20190822)
【每日财税要闻】
1.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制作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操作说明,包括答题演示、模拟答题系统、数学公式操作建议及公式符号输入方法等。
2.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行记者会,介绍了资源税法草案、证券法征求意见等方面的情况。
3.上交所接受“科创板日报”采访时表示,将对中介机构的执业质量进行评价,对于在发行上市审核中出现违规行为的中介机构及其责任人员,通过责任追究机制,压实中介机构责任。
(以上信息主要来源:中国网、财联社、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站)
【实务技巧】
企业自办食堂从集贸市场购买蔬菜、米、蛋、肉和农民自榨的花生油等,没有发票,该如何处理?能否凭借白条入账?
1、餐饮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可以使用税务机关监制的农产品收购发票;
2、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以上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