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财税汇】(20190718)
【每日财税要闻】
1.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支持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措施。包含今年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子证照共享系统和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放宽新兴行业企业名称登记限制,简化平台企业分支机构设立手续。
2.三部门发布《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3.财政部配合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对政府部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乱收费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以上信息主要来源:中国政府网、财政部、21世纪经济报道网站)
【实务技巧】
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办理税务注销时可免予提供哪些资料?
答: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税总发〔2018〕149号)第三条规定,简化税务注销办理的资料和流程
(一)简化资料。对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免予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和个人身份证件。
……
本通知自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 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9〕64号)第三条规定,进一步减少证件、资料报送
对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免予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一)《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发票领用簿》;
(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决定原件(复印件);
(三)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复印件);
(四)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复印件)。
……
本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以上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