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财税汇】(20190708)
【每日财税要闻】
1.中评协修改《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部分内容,删除“网络在线形式所确认的继续教育时间不超过30个学时”的规定。
2.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第六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考察的通告》,确定167人作为考察对象。
3.两部门发布《关于免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7月1日起执行。
4.证监会发布《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主要涉及再融资具有共性的法律问题与财务会计问题。
5.税务总局出台《税收征管操作规范》。
(以上信息主要来源:中国政府网、税务总局、证监会网站)
【实务技巧】
纳税人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根据39号公告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
九、本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以上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