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财税汇】(20190704)
【每日财税要闻】
1.财政部、证监会与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签署关于调取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存放在中国内地的审计工作底稿的合作备忘录。
2.国资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发布2017版国资委财务监管报表XBRL扩展分类标准的通知》。
3.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提升直达便利化水平的通知》,共提出涉及多元化税收担保制度改革等10条具体措施。
(以上信息主要来源:财政部、彭湃新闻、上交所网站)
【实务技巧】
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一般纳税人,在计算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时,是否应包括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第(一)项规定,一般纳税人四项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可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销售额和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销售额。因此,在计算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时,纳税人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销售额应包括在内。
(以上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