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财税汇】(20190617)
【每日财税要闻】
1.全国股转系统发布《挂牌公司要约收购业务指引》《关于实施要约回购制度的公告》。
2.深交所在2018年年报审核中,共发出近千份年报问询函,累计超过1万个问询问题,其中有1,300多个问题明确要求年审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向年审会计师共发出181封执业关注函,对年报审核中关注到的审计、评估机构执业质量存疑的情形,已上报50余条监管线索。
3.证监会发布《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申请设立期货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这一规定较《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中要求的3000万元门槛大幅提高。
(以上信息主要来源:全国股转系统、深交所、证监会网站)
【实务技巧】
按次申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能否按月享受未达10万元增值税免征政策?
按次纳税和按期纳税,以是否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作为划分标准,凡办理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为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都可以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未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除特殊规定外,则执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关于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有关规定,每次销售额未达到500元的免征增值税,达到500元的则需要正常征税。对于经常代开发票的自然人,建议基层税务机关辅导纳税人主动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以充分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
(以上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