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财税汇】(20190530)
【每日财税要闻】
1.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自6月17日起施行。
2.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大对养老、托幼、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的税费政策优惠。从今年6月1日到2025年底,对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相关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减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对承受或提供房产、土地用于上述服务的,免征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动产登记费等6项收费。同时,研究完善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进一步支持生活服务业发展。扩大员工制家政企业免征增值税范围。
3.两部门发布《关于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申请填报说明》,访问财政部关税政策研究中心网站(),可查阅相关文件。
(以上信息主要来源: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政府网网站)
【实务技巧】
我公司符合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条件,想问一下怎么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声明时,系统将自动显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纳税人选择政策适用年度和所属行业,录入计算期内四项服务的销售额和总销售额后,信息系统将帮助纳税人自动填写其他内容。纳税人在确认相关信息准确无误后,即可提交声明。
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提交声明时,税务部门会提供免填单服务,纳税人只要将上述4项信息告知窗口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预填好声明内容,交由纳税人确认,如果信息准确无误,纳税人盖章后即可提交。
(以上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