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财税汇】(20190505)
【每日财税要闻】
1.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2.沪深交易所分别修改《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股票上市规则》。明确董事的聘任、解聘程序,上市公司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以及上市公司不得形成交叉持股。
3.中注协印发《注册会计师行业“职业化建设年”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提醒:2019年资产评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明日开始报名!
(以上信息主要来源:税务总局、中评协、澎湃新闻、中注协网站)
【实务技巧】
公司收到政府科技奖励款是否可以免企业所得税,是否可免增值税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从政府收到的科技奖励款,不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企业从政府收到的科技奖励款如果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可以按照上述财税【2011】70号文件相关规定处理: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同时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从政府收到的科技奖励款如果不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应当作为政府补助在收到当期确认应税所得,发生的相关支出允许在税前扣除。
(以上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