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财税汇】(20190403)
【每日财税要闻】
1.税务总局发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2019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9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2019年版)》等报表及相应填报说明。
2.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发布了业务报备功能更新的通知。
3.税务总局发布前两个月减税数据:今年元旦起实施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1-2月份已累计惠及4400多万人。专项附加扣除,加上去年10月1日第一步提高起征点改革,有8400万人不再缴纳个税。
(以上信息主要来源:税务总局、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网网站)
【实务技巧】
1.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发生哪些变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号)规定: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调整后的防伪措施印制,具体如下:取消光角变色圆环纤维、造纸防伪线等防伪措施,继续保留防伪油墨颜色擦可变、专用异型号码、复合信息防伪等防伪措施。税务机关库存和纳税人尚未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继续使用。
2.网购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汇算清缴拿什么做税前扣除凭证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第三条规定: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因此,打印的增值税电子发票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