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财税汇】(20190306)
【每日财税要闻】
1.政府工作报告指出,2019年,我国将深化增值税改革,将制造业等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确保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保持6%一档的税率不变,但通过采取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加税收抵扣等配套措施,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继续向推进税率三档并两档、税制简化方向迈进;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各地可降至16%,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
2.财政部会计司、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有关负责人就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3.房地产税立法第三次进入政府工作报告,业内人士认为从提出房地产税立法到近两年明确“稳妥”及“稳步”推进,房地产税落地的速度预期在加快。但立法过程较长,3年内落地可能性不大。
(以上信息主要来源:财政部、澎湃新闻网网站)
【实务技巧】
1.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那就安装服务这部分应该如何缴纳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文件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使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使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机器设备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2.企业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费用直接打给劳务公司,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工资是否可以作为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
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
(以上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网站)
【网校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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