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5月1日之后,我国增值税税率有16%、10%、6%、0%;增值税征收率有5%、3%,正常情况下,我们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税率栏次,都是显示税率和征收率,如下图:

当然,我们还知道税率栏有免税、不征税的显示。

销售方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开出的发票税率栏显示:免税



对于不征税项目收到的款项一贯的认识是不开具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的出台改变了惯性思维,增加6“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用于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情形。


目前,发票开票系统已将编码6“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增加到12项。


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

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

603“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

604“代收印花税”

605“代收车船税”

606“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

607“资产重组涉及的房屋等不动产”

608“资产重组涉及的土地使用权”

609“代理进口免税货物货款”

610“有奖发票奖金支付”

611“不征税自来水”

612“建筑服务预收款”。


以上情况,税率栏要么是数字,要么是汉字,但是下面我们要说的就是税率栏是符号*的,而且还是个数不同的*,这种发票你如果见到了,可千万不要惊讶。

1、有一颗星星*的税率栏。


这种情况比较特殊,目前主要就是电信公司提供电信服务,由于「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适用税率不同,国家税务总局特许营运商不电子发票不做价税分离,导致发票系统只能打印「*」,不影响接收方使用。


2、有3颗星星***的税率栏




第一种情况:差额功能开票


税额栏有数,备注栏显示「差额征税」,比如劳务派遣公司适用差额计税且选用差额功能开票的,税率栏会显示***,税额栏有数字,因为差额功能开票,金额和税率没有比例关系,所以用***表示。


第二种情况:个人出租住房


备注栏显示销售或出租不动产纳税人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组织机构代码)、不动产的详细地址,属于个人出租住房,按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情形。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16号文规定: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具体如下图:



第三种情况:免税


税额栏也显示「***」,对方适用免税政策。


你可能要问二哥,前面不是说了免税发票,税率栏次是免税两个字,税额是***嘛。


确实,但是目前确实存在系统选择免税开票,票面显示税率栏***的情况。比如税务系统代开的免税发票。


实际工作中可能有朋友还见过免税发票,税率栏开0%的,其实严格意义来讲,属于错误开票行为。


现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免税发票直接选免税。

文章来源:个人公众号-二哥税税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