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各位大家帮我出出主意,谢谢了我现在手上有3个公司的账目,但是这3个公司就是一套班子,出纳同时记录3个公司的现金和银行账,
1. 出纳在记账的时候,不管是银行存款还是现金都计入出纳的名下,即“其他应收款-***”
2.公司的股东和公司的往来以及与其他公司的往来基本都不计入股东的名下,直接计入出纳的名下,导致银行账和现金账中不知道具体那笔钱的来源,还款的时候也不知道还的金额是否正确
现在想理清股东个人借给公司的款项有多少?还给股东的金额是否正确?
我该怎么入手?怎么去做,具体的思路应该怎么办?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