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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6日 第140天
第一章 总论 第一节 法律基础 一、法和法律 (一)法和法律的概念 1、法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极其相应的规范性文件等的总称 2、法律的概念 狭义的法律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国家立法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广义的法律指法的整体,即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和 (二)法的本质与特征 1、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应;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法体现的也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意志,即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2、法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国家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买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得性 (4)法律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分配利益,从而影响人们的动机和行为 (5)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6)法具有明确的内容,能使人们预知自己或他人一定行为的法律后果(法的可预测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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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8日 第132天
证、账、票的管理 (一)证、账管理(★★)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2.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3.纳税人使用电子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4.证、账、表及其他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二)发票管理 1.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 普通发票 专业发票 2.印制
3.领购 4.开具 (4)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6.发票的检查 税务机关在发票检查中的权利: (1)检查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和缴销发票的情况; (2)调出发票查验; (3)查阅、复制与发票有关的凭证、资料; (4)向当事各方询问与发票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5)在查处发票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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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7日 第131天
(七)三证合一(★)(2016年新增) 3.登记证的使用 企业办理涉税事宜时,在完成补充信息釆集后,凭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 4.注销程序 附件
Mon Nov 28 16:18:04 CST 2016 下载次数: 144 QQ图片20161128161700.png
Mon Nov 28 16:22:11 CST 2016 下载次数: 118 QQ图片20161128161902.p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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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6日 第130天
(六)税务登记的内容(★★★) (2)提供的证明文件 (3)发证 3.停、复业登记 【注意1】《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注意2】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外管证》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外管证》缴销手续。 【注意3】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结清税款、缴销发票 5.注销登记(先税务后工商) 6.非正常户处理 (3)《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对非正常户的相关规定(2016年新增) 附件
Mon Nov 28 16:05:43 CST 2016 下载次数: 120 QQ图片20161128160149.p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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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4日 第128天
烟叶税 烟叶税是向收购烟叶产品的单位征收的税种,税负由烟草公司负担,征收烟叶税不会增加农民负担,按照收购金额的一定比例征收的一种税。 (一)纳税人 烟叶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包括受委托收购烟叶的单位) (二)征税范围 包括:晾晒烟叶(包括名录内和名录外)、烤烟叶 (三)计税依据 收购价款+价外补贴(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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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7日 第100天
(三)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1.税目:个人承包经营或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2.应纳税额计算 (四)劳务报酬所得(★★★)
2.应纳税额计算 (1)计税方法:按次计征 (3)计税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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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29日 第79天
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 2.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下列“顺序”确定其营业额: 4.营业税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凭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免当期应纳营业税税额,或者按照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依下列公式计算可抵免税额: 可抵免税额=价款÷(1+17%)×17% 当期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未抵免部分可在下期继续抵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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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86楼冬77的帖子 刚开始的时候都是自己总结的,最近工作忙听了课之后就按课件上的来的,第二遍的时候再自己总结一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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