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12
银行本票
1.本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在我国,本票仅限于银行本票,即银行出票,银行付款。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支付各种款项时,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
2.签发银行本票的记载事项
签发银行本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表明“银行本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确定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欠缺记载上列事项之一的,银行本票无效。
3.银行本票的付款
银行本票见票即付。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考点13
国内信用证
1.我国信用证为以人民币计价、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
【注意1】适用于“国内企、事业单位之间”的结算。
【注意2】只限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2.分类:即期信用证、远期信用证。
【注意】(远期)信用证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3.开证
开证行“可要求”申请人交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并可根据申请人资信情况要求其提供抵押、质押、保证等合法有效的担保。
4.转让
转让行应第一受益人的要求,将可转让信用证的“部分或者全部”转为可由第二受益人兑用。
【注意】可转让信用证只能转让一次。
考点14
视同销售
1.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