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
1.会计核算基本要求
(1)依法建账;(2)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3)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4)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5)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6)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2.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4)资本、基金的增减;(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7)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考点5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
会计凭证 | 原始凭证 | 其他错误: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
金额错误: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 ||
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当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始堆放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 | ||
记账凭证 | 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 | |
会计账簿 | 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其他辅助账簿(也称备查账) | |
发生跳行、隔页的,按照规定更正,并由记账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