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经济法基础》第七章高频考点:涉税专业服务
我们一起来学习2018《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涉税专业服务。本考点属于《经济法基础》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第一节税务管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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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专业服务。
【考频分析】
考频:★★
复习程度:理解掌握本考点。
【高频考点】涉税专业服务
(一)涉税专业服务的业务范围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可以从事下列涉税业务:(1)纳税申报代理。(2)一般税务咨询。(3)专业税务顾问。(4)税收策划。(5)涉税鉴证。(6)纳税情况审查。(7)其他税务事项代理。(8)其他涉税服务。
(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要求
涉税专业服务关系的确立应当以委托人自愿委托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自愿受理为前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税务代理委托协议。
税务代理委托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委托人及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称和住址。(2)委托代理项目和范围。(3)委托代理的方式。(4)委托代理的期限。(5)双方的义务及责任。(6)委托代理费用、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7)违约责任及赔偿方式。(8)争议解决方式。(9)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税务代理委托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时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代理业务完成后,应及时将有关代理资料按要求整理归类、装订、立卷,保存归档。税务代理业务档案需妥善保存,专人负责。税务代理业务档案保存应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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