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第五章: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我们一起来学习2018《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本考点属于《经济法基础》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第一节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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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考频分析】

考频:★★★

复习程度:理解掌握本考点。

【高频考点】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税。

2.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3.两项相同处理的优惠:自项目取得第1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2)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4.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

1)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

2)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5.非居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

110%的税率;

2)免征企业所得税。

6.小型微利企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7.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8.加计扣除——2

1)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

2)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11日至201912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9.应纳税所得额抵扣——两年以上,70%。

10.加速折旧

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法定折旧年限的60%。

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

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11.减计收入——90%。

12.应纳税额抵免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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