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约成本
1. 合同履约成本是指企业为履行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所发生的、属于《企业会计准 则第 14 号—— 收入》(2018)规范范围并且按照该准则应当确认为一项资产的成本。
2. 企业为履行合同可能会发生各种成本,企业在确认收入的同时应当对这些成本进行分析,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8)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 直接相关
①与合同直接相关的成本包括 直接人工(如支付给直接为客户提供所承诺服务的人员的工资、奖金等);
② 直接材料(如为履行合同耗用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成本和周转材料的摊销及租赁费用等);
③ 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如组织和管理生产、施工、服务等活动发生的费用,包括车间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劳动保护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物料消耗、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临时设施摊销费等);
④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如支付给分包商的成本、机械使用费、设计和技术援助费用、施工现场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用、场地清理费等)。
(2) 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或持续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3. 企业应当在下列支出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①管理费用, 除非这些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
②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这些支出为履行合同发生,但未反映在合同价格中;
③与履约义务中已履行(包括已全部履行或部分履行)部分相关的支出,即该支出与企业过去的履约活动相关;
④无法在尚未履行的与已履行(或已部分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区分的相关支出
4.账务处理
(1) 发生合同履约成本时
借:合同履约成本
贷:银行存款
应付职工薪酬
(2) 摊销合同履约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
贷:合同履约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