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的收入确认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相关收入应在履约义务履行期间内确认:
1. 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合同的经济利益
2. 客户有权控制企业在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 企业在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性,且该企业在整个履约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的收入确认方法:
企业应当在该时段内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无法合理估计的除外
产出法: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相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
投入法:根据企业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
实务中,企业按累计实际发生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成本法)确定履约进度
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的收入确认条件
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也包括有能力阻止其他方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