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工作实务中有这种情况:比如欠A公司120万,用账上B公司签发的200万的承兑支付,然后A公司找给回80万,这个做账时关于往来单位如何做分录呢?
支付时 借:应付账款-A 120万
应收票据-A 80万
贷:应收票据-B 200万
收到找零承兑时 借:应收票据-? 80万 这个地方应该是哪个单位名称呢,是出票人还是前一个背书人A公司呢?
贷:应收票据-A 8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