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职权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权、批准权、改变或撤销权

  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权、审批权、撤销权

  特殊——设立预算的乡、民族乡、镇,由于不设立人大常委会、因而其职权中还包括由人大常委会行使的监督权

  各级财政部门具体编制权、执行权、提案权、报告权

  各部门、各单位的职权各部门编制权、组织和监督执行权、报告权

  各单位编制权、上缴收入、安排支出、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