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全省会计
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的通知

甘财会[2016]27

各市(州)、兰州新区、矿区财政局:

为做好全省2016年度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规定》(财会〔2013〕19号和《甘肃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甘财会[2014]15号)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 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 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四) 以下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会计法》第四十二、四十三、四十四条规定,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2、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73号)第三十条规定,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组织形式

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各市、州财政局负责本辖区的考务工作。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点原则上设在市州级以上城市,考点设置应满足无纸化考试要求,本年度考点发生变化的,应提前报省财政厅会计处备案。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18日08:30时至11月4日18:00时,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时。

四、报名办法

(一)兰州市报名办法由兰州市财政局制定。

(二)其他市州报名办法如下:

1.电子照片。照片类型为JPG格式,像素宽114,高156,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5KB,照片应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蓝、红、白色底)1寸证件电子照,照片必须清晰完整。如照片不符要求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

2.支持中国银联支付功能的银行卡。

3.登录报名网站。登录“甘肃会计网”(网址),点击“网上报名”,按照操作流程谨慎操作。

4.个人信息。考生应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工作地、户口所在地、院校所在地)就近选择报名考点,如实填写每项报名信息并仔细核对,按系统要求上传电子相片,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市州报名点,不得再选兰州市报名点报名。

5.网上缴费。所有考生直接通过网络缴纳报名费。缴费时请考生慎重操作,不办理退考退费。需要发票的考生,在报名时间结束后15日内到所在市州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登记并领取发票。

6.报名确认。网上缴费成功后,系统提示报名完成。考生务必在网上缴费结束后,登录报名网站确认报名是否成功,如有疑问可向所在市、州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咨询。

7.信息更正。报名成功后发现填报信息有误的,可在准考证打印截止日前,由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所属市、州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申请更正,逾期不予办理。考试采用二代身份证激活考试系统,因信息有误导致不能参加考试者,会计考试管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

8.准考证打印。报考人员登录“甘肃会计网”(网址,在报名系统中凭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和验证码进入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应采用激光打印机打印,确保相片、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要素清晰无误,准考证不得载有任何其它信息。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1月14日08:30时至12月4日18:00时。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考生确需补打准考证请与市、州会计管理机构联系。

五、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

甘肃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

(二)考试时间

上一科目答题完毕,交卷后进入下一科目考试每科目的考试时间为60分钟,三科连续考试,中间不安排休息。

考试时间为2016年11月21日至12月底(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严格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考场和其它要求参加考试,不得自行修改准考证上的任何信息,不得改变准考证的字体、式样、相片等。

六、成绩公布及证书办理

甘肃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各科目应一次性通过,每科的合格成绩为60分,单科合格成绩不累计。

考试结束后,各市州应及时上报数据,并于30日内公布考试成绩。应考人员可在“甘肃会计网”查询考试成绩、打印考试合格单。

考试成绩自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考试合格人员可携带成绩合格单、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及填好的《甘肃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财政部门(当地政务大厅财政窗口)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七、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费为每科45元共计135元。

八、考试用书

本次考试采用财政部2014年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财办会〔2014〕13号)编写的考试辅导教材,报考人员可根据需要自行订购。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财政部门要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安排,提高服务意识,认真组织,制定应急预案,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报名、考试期间,各市、州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要安排值班人员,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

(二)规范考试工作秩序。各市州应按照(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规则》等四项管理制度能通知)(甘财会[2014]47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依照程序编排考场、尽量压缩考试周期。加强考场巡视工作,严肃考场纪律,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各类违纪、舞弊现象的发生。

(三)明确考试工作责任。落实考试工作责任制,严肃工作纪律,对发生考试事故、考风考纪存在突出问题的考试管理机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加强考务人员法纪教育,做好考前培训,确保2016年度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甘肃省财政厅

                                2016年10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