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 国家预算是国家的预定的财政收支计划。 |
原则 | 1.公开性; 2.可靠性; 3.完整性(预算外); 4.统一性; 5.年度性。 |
作用 | 1.财力保证作用。——收入 2.调节制约作用。——支出 3.反映监督作用。——核算监督 |
级次划分 | 五级---一级政府,一级预算 1.中央预算; 2.省、自治区、直辖市级预算; 3.地市级预算; 4.县市级预算;(派出机关) 5.乡镇级预算。 |
国家预算的构成——收支平衡原则 | 1.中央预算 中央预算是中央政府的预算。由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 包括地方向中央上解的收入数额和中央对地方返还或给予补助的数额。 2.地方预算 地方预算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组成。 由本级各部门的预算组成,包括下级政府向上级政府上解的收入数额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数额。 3.总预算 总预算就是政府的 财政汇总预算。 各级政府总预算由本级政府预算和汇总的下一级政府总预算组成,由财政部门负责编制。 下一级只有本级:县总预算。 没有下一级:乡总预算。 4.部门单位预算 是指部门、单位的收支预算。 部门单位预算是 总预算的基础,其预算收支项目比较详细和具体,它由各预算部门和单位编制。 新增: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本部门机关经费预算,应当纳入本部门预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