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国家预算是国家的预定的财政收支计划。

原则

1.公开性;
2.
可靠性;
3.
完整性(预算外);
4.
统一性;
5.
年度性。

作用

1.财力保证作用。——收入
2.
调节制约作用。——支出
3.
反映监督作用。——核算监督

级次划分

五级---一级政府,一级预算
1.
中央预算;
2.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预算;
3.
地市级预算;
4.
县市级预算;(派出机关)
5.
乡镇级预算。

国家预算的构成——收支平衡原则

1.中央预算
中央预算是中央政府的预算。由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
包括地方向中央上解的
收入数额和中央对地方返还或给予补助的数额。
2.
地方预算
地方预算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组成。
由本级各部门的预算组成,包括下级政府向上级政府
上解的收入数额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数额。
3.
总预算
总预算就是政府的
财政汇总预算
各级政府总预算由本级政府预算和汇总的下一级政府总预算组成,由财政部门负责编制。
下一级只有本级:县总预算。
没有下一级:乡总预算。
4.
部门单位预算
是指部门、单位的收支预算。
部门单位预算是
总预算的基础,其预算收支项目比较详细和具体,它由各预算部门和单位编制。
新增: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本部门机关经费预算,应当纳入本部门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