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是指为了保证执法或者执业的公正性,对可能影响其公正性的执法或者执业人员实行职务回避和业务回避的一种制度
回避

范围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如何

回避

直接领导关系:

(1)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直系

亲属

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兄弟姐妹、叔侄等)以及近姻亲关系

(岳父岳母和女婿,公婆和儿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