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计算方式,只允许扣除一次速算扣除数问题:例,张三11月工资6000元,当月取得一次性年终奖24000元,在计算张三11月个税这是正确的吗?1.当月工资:(6000-3500)*10%-105=145;2.年终奖:24000/12,找到税率是10%速算扣除数105.   当月的年终奖个税为 24000/12*10%=200   3.当月合计应纳个税:145+200=345; 如果当月工资是9000元,(9000-3500)*20%-555=545  ,而年终奖速算扣除数是105.是否允许从高选择扣除数。现在报税都是系统化操作,能否根据不同员工选择是工资还是奖金减扣除数,因为有些员工奖金高,有些员工工资高。利用网络报税这种一般是怎么操作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