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界定是这么写的:(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等等等(不重要)~~~我的问题是:1.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具体是指什么,签订合同明确约定日期算么?2.第一条里面说“无论货物是否发出”,那比方说先收了款后发货的情况,是当做第一条看还是当做第四条看做预收货款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