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5年)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市区一块土地使用权,金额20000万元,将土地投入建造商品房,建筑公司成本3500万元,只支付了90%,另外10%留下作为质量保证金,建筑公司以90%开具了发票,其他成本3000万元,金融机构借款利息500万元,含超限的100万元,销售了95%,取得收入71250万元,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5%。 根据以上资料,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合计数。 (1)计算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扣除的土地金额。 (2)计算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扣除的开发成本。 (3)计算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扣除的开发费用。 (4)计算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扣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5)计算房地产开发企业该项目的增值额。 (6)计算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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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确答案』 (1)可以扣除的土地金额=20000×95%=19000(万元) (2)开发成本=3500×90%×95%+3000×95%=5842.5(万元) (3)开发费用=(500-100)×95%+(19000+5842.58)×5%=1622.13(万元) (4)营业税金及附加=71250×5%×(1+7%+3%+2%)=3990(万元) (5)增值额=71250-[19000+5842.5+1622.13+3990+(19000+5842.5)×20%]=71250-35423.13 = 35826.87(万元) (6)增值率=35826.87÷35423.13×100%=101.14% 土地增值税=35826.87×50%-35423.13×15%=12599.97(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