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子主题: [学习小屋] 【税法梦想之树】+小猪+稿酬所得“次”的规定  发表于:Fri Mar 11 21:59:28 CST 2016

amy
1849

主题帖

3461

问答数

论坛等级: 论坛元老
回帖:14376
经验:54531
鲜花:925
金币:11809
离线
0
点击:1308 回复:5    楼主
稿酬所得“次”的规定

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具体可分为:
  (1)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为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者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
  (3)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4)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
  (5)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前出版、发表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 相关热帖
  • 楼主其他文章
最美女会计

  • 税务师一等奖
  • 注会高分学员
  • 注会高分学员
  • 初级一等奖
  • 中级单科高分学员
amy
1849

主题帖

3461

问答数

论坛等级: 论坛元老
回帖:14376
经验:54531
鲜花:925
金币:11809
离线
0
1楼  
发表于:2016-03-12 21:44:37 只看该作者
会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