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总结】
以旧换新是指纳税人在销售自己的货物时,有偿收回旧货物的行为。根据税法规定,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之所以这样规定,既是因为销售货物与收购货物是两个不同的业务活动,销售额与收购额不能相互抵减,也是为了严格增值税的计算征收,防止出现销售额不实、减少纳税的现象。考虑到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的特殊情况,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以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同类题内容】
2.以旧换新销售:按新货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收购价格(金银首饰除外)。
【例题·计算题】位于某市区的一家百货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3月份零售金银首饰取得含税销售额10.53万元,其中包括以旧换新首饰的含税销售额5.85万元。在以旧换新业务中,旧首饰作价的含税金额为3.51万元,百货商场实际收取的含税金额为2.34万元。
『正确答案』
百货商场3月份零售金银首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0.53-5.85)÷(1+17%)×17%
+2.34÷(1+17%)×17%=1.02(万元)
百货商场3月份零售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 (10.53-5.85)÷(1+17%)×5%
+2.34÷(1+17%)×5%=0.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