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税项目

扣除标准

1.工资薪金所得

月扣除标准为3500

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月扣除3500元)

3.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月扣除3500元)

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

四项所得均实行定额或定率扣除,即:
每次收入≤4000元:定额扣800
每次收入 >4000元:定率扣20%
提示:财产租赁所得还有其它扣除

5.财产转让所得

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

这三项无费用扣除,以每次收入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