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的等。
  (3)混合性投资业务:兼具权益和债权双重特性的投资业务(被投资企业定期支付利息或定期支付保底利息、固定利润、固定股息;并在投资期满或满足特定投资条件后,赎回投资或偿还本金)

  混合性投资业务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① 对于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利息:
  被投资企业应于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利息支出,进行税前扣除;投资企业应于被投资企业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并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② 对于被投资企业赎回的投资:
  投资双方应于赎回时将赎价与投资成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益,分别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