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

军事设施占用耕地

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

减征

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征收

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

农村烈属、残疾军人、鳏寡孤独以及革命老、少、边、贫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住宅缴纳耕地占用税确有困难的,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免或减

1.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内缴纳耕地占用税。

2.临时占用耕地,应当依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的期限内恢复所占用耕地原状的,全额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