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价格证明上注明的价格或税务机关核定的价格为计税依据

1)进口旧车;
  (2)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受损的车辆;
  (3)库存超过3年的车辆;
  (4)行驶8万公里以上的试验车辆;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