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境外所得抵扣税额
第一步:抵免限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境外税前所得额)*25%
第二步:计算实缴税额
第三步:比较确定,孰低即为抵免限额
税收优惠
1.免征:日常基础性农产品
2.减半征收:非日常农业(口诀:海陆饮半香花茶)
3.定期减半(3免3减半,取得第1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4.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免征,超过部分减半征收
5.非居民企业:减按10%
6.小微企业:减按20%
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30万,从业人员不超100人,资产总额不超3000万
其他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30万,从业人员不超80人,资产总额不超1000万
低于30万的小微企业,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7.高新技术企业所得,西部鼓励类企业:减按15%
8.加计扣除
研究开发费用:50%/残疾职工工资:100%
9.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10.加速折旧
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缩短折旧年限的,不得低于法定年限60%
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所得额时扣除,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进行加速折旧
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1.减计收入
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减按90%
12.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